在我国2000年的时候,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同意将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1月8日定为记者节。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按照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新中国成立前就有记者节。从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11月8日,新闻从业人员都举行各种仪式纪念这一节日。1949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办法》对年节和纪念日放假规定这样表述:“其他各种纪念节日如:二七纪念、五卅纪念、七七抗战纪念、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九一八纪念、护士节、教师节、记者节等,均不必放假。”但因为当时没有确定具体日期,因此长期以来中国新闻从业人员一直未庆祝过记者节,所以记者节后面的确立是非常有必要的。
记者节确立在11月8日是因为11月8日是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937年11月8日,以范长江为首的左翼新闻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中国青年记者协会,这是中国记协的前身。60多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记协为团结我国广大新闻工作者,推动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以及在开展国际新闻界友好往来等方面作出了显着成绩。确定中国记协的成立日为记者节,可以鼓舞和激励新闻工作者继承优良传统,为正义事业呼吁,对于全国55万名新闻工作者来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以让他们对于工作的热情更加高涨。
记者节,既可谓之节日,也是一个文化符号。诚如学者所言,“通过文化的符号体系,人与人得以相互沟通、绵延传续,并发展出对人生的知识及对生命的态度。”庆祝是为了传承,铭记是为了追寻。因此,记者节的存在,一方面旨在赓续“老记者”的优良传统、精神品格,另一方面则是提醒新闻工作者驻足思考、回望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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