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只雄孔雀的长尾巴真是漂亮极了,金黄和翠绿的颜色互相交错,在阳光下闪烁着艳丽的光泽,令人惊叹大自然的造化竟有如此神奇美妙的杰作,这绝不是一般的画家用七彩笔所能描绘得出来的。
岂止是人类羡慕雄孔雀美丽的尾羽,就连这雄孔雀自身也因这美丽而陶醉,以至进一步养成了嫉妒的恶习。它虽然已经被人类驯养很久了,但只要是见到了有少男少女们穿着颜色鲜艳的服装在大街上行走,仍然禁不住妒火中烧,总要撵上去啄咬几口,才肯罢休。
早先,这只雄孔雀每逢在山里栖息的时候,总是要首先选择好一个能掩藏尾羽的地方,然后再来安置身体的其他部位。可是有一天,天上突然下起了大雨,雄孔雀因躲避不及,而淋湿了漂亮的尾羽,这使它好痛心呀。恰在此时,手持罗网捕鸟的人又来到了面前,而这只孔雀还在珍惜顾盼自己漂亮的尾羽,不肯展翅高飞逃离现场,于是只好落入了捕鸟人撒下的罗网。
雄孔雀有着美丽的长尾羽,这本来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但它却对自己的这一优长之处珍爱得太过分了,其结果是反而招致了祸患。雄孔雀的下场警示人们:如果有谁对自己缺乏自知之明,将某个长处当包袱背起来,为其所累,这时好事就有可能变成坏事,引出本来不该发生的后果。
有个小孩叫方仲永,出生在一个农人家庭。他家里祖祖辈辈都是种田人,没有一个文化人。他长到5岁了,还从未见过纸墨笔砚是个什么模样。
可是有一天,方仲永突然哭着向家里人要纸墨笔砚,说想写诗。他父亲感到十分惊讶,马上从邻居那里借来笔墨纸砚,方仲永拿起笔便写了4句诗,而且还给诗写了个题目。同乡的几个读书人知道了这件事,都跑到方仲永家来看,一致认为他写得不错。于是这件事很快传开了,知道的人不免个个称奇。
从此,方仲永家热闹起来,经常有人来家玩,有的当场出题要小仲永作诗。小仲永不论什么题目,他都能立刻成诗,而且内容深刻雅致,文采绚丽多姿,得到众人赞赏。
不久,方仲永的天生奇才传到了县里,引起了很大震动,人们都认为他是个神童。县里那些名流、富人,十分欣赏方仲永,连他父亲的地位也随着提高了不少。那些人对方仲永的父亲另眼相看,还经常拿钱帮助他。这样一来,方仲永的父亲便认为这是件有利可图的好事情,于是放弃了让方仲永上学读书的念头,而是每天带着方仲永轮流拜访县里的那些名流、富人,找机会表现方仲永的作诗天才,以博得那些人的夸赞和奖励。
这样一来,神童渐渐才思不济,久而久之,由于只一味凭着一点“天才”而没有后天的再学习,方仲永终至每况愈下。到十二三岁时,作的诗比以前大为逊色,前来与他谈诗的人感到很是失望。到了二十岁时,他的才华已全部消失,跟一般人并无什么不同,人们都遗憾地摇着头,可惜一个天资聪颖的少年终于变成了一个平庸的人。
可见,一个人光有先天的智慧而不注重后天的学习是不行的,不注意接受新知识,到头来只会落在别人后面。
陈述古是枢密院直学士。那一年,他走马上任到建州浦城县担任县令。
陈述古刚到任没几天,便遇到审理一宗盗窃案。根据案子线索,他派人将好几个盗窃嫌疑犯抓捕归案。可是这些人都拒不承认自己偷了东西,都说自己冤枉。陈述古先让衙役把这些嫌疑犯带下去,再作计较。
第二天,陈述古将这些嫌疑犯全都带上来,他对这些人说:“你们中谁是真正的罪犯,本官自能查个水落石出。后院庙里有一口钟,它能分辨谁是盗贼,极为灵验。”他让下属将这些嫌疑犯一行人带到官署后院,陈述古严肃地对他们说:“你们进去走到钟边,每人用手摸一下钟。没有偷东西的人,摸这口钟时,悄无声息;偷东西的人摸这口钟时,钟会发出洪亮的响声。”
接着,陈述古亲自率同僚们先站在钟前围成一圈,闭目祈祷,十分肃敬。祭祀完毕,又用帷帐将钟罩起来。然后,命抓来的嫌疑犯每人伸手去帷帐里摸钟。都摸完了,却没听到钟发出半点声响。那真正的盗贼心中窃喜,他混在这些嫌疑犯中庆幸自己聪明,躲过了大钟的检验。可是,在出庙门时,陈述古命这些嫌疑犯一个个伸出手来检查,发现手上都有墨汁,唯独一个人手上没有墨汁。陈述古厉声喝道:“将此盗贼拿下!休得蒙混过关!”盗贼冷不防吓得心惊肉跳,自知已是逃脱不过,只得从实招认自己便是那个偷东西的盗贼。
原来,陈述古用帷帐将钟罩起来之前,已先命人将墨汁涂在了钟上。他判断那些人的心理,没偷东西的不怕摸钟会发出声响,而偷了东西的贼定然不敢摸钟,因为他唯恐钟会发出声响而暴露了自己,因此他的手上没有墨汁。那个盗贼自以为聪明,他伸出手去假装摸钟却并未摸,正好中了陈述古的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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