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意识是现代社会每个公民都必备的一种意识。规则意识有三个层次,它首先是指关于规则的知识。比如说,不偷不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爱护环境、讲究卫生、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等等。
但仅有规则知识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有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这是规则意识的第二个层次。谁都知道偷车是不应该的,是违反社会秩序、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没有哪个社会或哪所学校鼓励学生偷车。但是,为什么偷车事件还会屡屡发生呢?这是因为有人并没有一个遵守规则的良好习惯。因此,重要的不是知道规则,而是愿意和习惯于遵守规则。这尤其表现在没有强制性力量阻止违反规则的时候,也自觉予以遵守。车子未加锁,周围又没人?怎么办?是顺手牵羊,还是帮其看管?古人说的好:君子慎独。君子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是很慎重的,因为没有人监督你,人性中的不好的一面就会跳出来,千方百计地诱惑你。如果没有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在四周无人的情况下,顺手牵羊不是没可能的。而在一念之间,你可能就铸成大错,后悔莫及。
规则意识的最后一个层次是遵守规则成为人的内在需要。在这种境界中,遵循规则已成为人的第二天性,外在规则成为人的内在素质。从规范向素质的转变,对于个人来说,意味着规则不再仅仅是一种外在强制,从而在某种意义上使人获得了真正的自由。按孔子的话来说,这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大家可能觉得这种要求太高,因为能达到这种境界的是孔圣人。其实不然。在国外,几乎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曾经讲过这么一件事:“我有个中国同事在联合国任职,他的孩子从小在瑞士长大。有一次大家在日内瓦湖上划船,我们代表团有个成员喝完可乐以后,顺手就把可乐瓶扔到湖里了,这在国内司空见惯。可是这个在瑞士长大的小孩当时脸色都白了,告诉了他的母亲,好像扔可乐瓶的人犯了很大的罪恶似的。
”前不久,国内报纸也报道过“美国女士街头救人,武汉数十名同胞围观”的新闻。而在以前,曾有外国人主动地在长城捡拾垃圾。众所周知,长城是中国人的宝贝,污染也是由中国人造成的,与外国人毫无瓜葛,他为什么要去捡垃圾?还有,为什么瑞士小孩在意中国人的不文明行为?为什么美国女士在异国街头援救并非“同胞”的外国人?一句话,习性使然,是他们自小在本国内培养的习性使然。他们打内心里就知道,不能随手扔垃圾、不能见难不救、不能污染环境。所以,他们在我们看来完全不必要的时候站出来,很自然地做了他们认为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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