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不实,禁发微博7天
下午4点多,微博官方发布消息,证实王晓梦发布的这条信息为不实消息。新浪称“用户@馨儿徽安发微博称“回老家做了一名警察”并配了穿警服图片。经查,此图为2011年用户@李清芳real 所发剧照。且经@江宁公安在线查询全国警员信息库并无此人。被举报人言行构成“发布不实信息”。处理如下:扣除信用积分5分,禁发微博7天。上述处理在公布后60分钟内生效。”
对此,一些网友认为近期一些人在网络上不断利用“女警察”、“女军人”、“女武警”的虚假身份进行炒作,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罚,以制止这种不正之风。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刘徐州对此事件表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应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但现实中“这种明知违法的事情该由谁来管、怎么来管,执法成本、执法效率是个问题。”
王晓梦QQ空间上的照片
警察微博揭警服四处疑点
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的官方微博昨晚揭假:如此无耻的亵渎,让俺们警察何以容忍。疑点一:99式警服都是量身定制,此警服明显不合身;疑点二:警用常服内穿衬衫不应有领花;疑点三:常服领花佩戴方向错误;疑点四:女警翻檐帽的帽徽应为小帽徽。特发标准警服照予以对比,告民众能正确识别,并严重质疑此警服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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