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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户需8大基本条件
申请积分制入户,需要8项基本条件。昨天,来穗局作了详细明确。
1.问:2014年积分制入户工作由哪个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答: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2.问:今年积分制入户有多少个指标?
答: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2014年人口计划的通知》(穗发改人〔2014〕5号),2014年积分制入户指标为3000个。
3.问:今年积分制入户申报的起止时间是什么?
答:2014年积分制入户的申报时间是8月1日至9月14日。
4.问:申请积分制入户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需要具备8项基本条件: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5.问:“年龄在20~45周岁”,具体怎么计算?
答:指1969年8月1日(含当天)后,且1994年8月1日(不含当天)前出生。
6.问:“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是否含初中?
答:含初中。
7.问:“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具体是怎样界定的?
答:在本市就业(创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者在广州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8.问:如申请人现在处于失业状态,但是曾经缴纳过多年社保,是否可以申请入户?
答:失业者不能申请积分制入户。《细则》中提到的“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是指曾经失业并领取失业待遇的申请人,现在失业的人不能成为申请人。
9.问:对于拥有房屋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具体是指什么?
答: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拥有房屋的,应提供市国土和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两者提供其一即可。
10.问:如果申请人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怎么提供合法住所证明?
答: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提供住房的,应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分房证明、租赁证明(含单位证明)。
11.问:如果申请人租房居住,应提供怎么样的合法住所证明?
答:申请人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12.问:“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社会保险”是指哪些类型的保险?
答:“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是指:在广州地区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缴费累计均满4年。
13.问:如果申请人在增城或从化居住,在广州十城区工作,有资格申请积分制入户吗?
答:可以。但通过积分制入户审核的申请人在办理入户手续时,须在广州十城区内选择符合规定的落户地址。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纳税 分值这样算
记者获悉,今年积分指标锐降,60分即可达“入户门槛”。在积分入户的竞争场上,不再比拼学历、房产、毕业院校,“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等成为主要“比赛项目”。
14.问:今年的积分指标是怎么规定的?与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的积分入户只设置了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5项积分指标,比以往的11大项20多小项明显减少。只要在5项积分指标中累计得分达到60分即可进入“入户门槛”,具有积分制入户申请资格。
15.问:可以计算分值的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有哪些?
答:具体见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
16.问:“社会服务”积分指标项中,无偿献血的分值怎么计算?
答:近5个年度内(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本市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1年内积分不超过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7.问:“社会服务”积分指标项中,义工和志愿者服务的分值怎么计算?
答:近5个年度内(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本市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1年内积分不超过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8.问:“纳税”的分值具体如何计算?
答:申请当年的上3个纳税年度(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内,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净入库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的,积20分。
19.问:积分满60分后,是按照什么规则进行排名?
答:和以往的“按分排名”不同,今年积分制入户按照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进行排名。具体来说,就是先按照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此时间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缴费时间依然相同的,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20.问:如果申请人在1~2项积分指标中已经达到60分,其余的积分指标项是否就不必再“每分必争”?
答:是的,已达到60分的申请人就已经具有入户申请的资格,接下来的排名只是比拼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长短,所以在积分指标中不需要“每分必争”,也不再需要提交所有的积分证明材料。
计算缴社保时间截至2014年8月31日
21.问:广东省社保和广州市社保是否都同样计入参保时间?
答:是的。
22.问:异地转入的医疗保险,如果能打印出来,会计算在医疗保险的有效缴费时间内吗?
答:异地转入社保不计算。
23.问:在2009年~2011年参加的“外来工医保”也能计入医疗保险的参保时间吗?
答:通常所称的“外来工医保”是指根据《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医〔2009〕7号),在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日期间实施的“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今年积分制入户工作中,申请人参加“外来工医保”的时间可计入参保时间。
24.问:申请人如何获取社保缴费证明?
答:申请人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到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楼服务大厅通过终端机自助打印或登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上社保自助打印《参保证明》;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厅自助打印《个人缴费历史信息表》和《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历史表》。
25.问:广州铁路集团员工的社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如何核定?
答:申请人参加驻粤铁路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社保专干前往驻粤铁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26.问:申请人是否应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
答:申请人不用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将由公安机关统一进行查核。
27.问: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和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名称不一致,会影响申请吗?
答: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就业登记单位三方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不具申请资格。
28.问:社保计算时间的有效期截止到什么时候?
答:今年积分制入户计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
29.问:如果在8月1日~8月31日提交申请,申请人只能提供2014年7月以前的社保缴纳证明,那么最终审核排名时,申请人的8月参保记录会被计算在内吗?
答:申请人最终缴纳社保时间以市人社局根据系统核查所得的结果为准,如果申请人8月份按时缴纳了社保,最终审核结果就会包括该月的缴纳记录。所以申请人在8月1日~31日提交申请时,不必有这方面的顾虑。
30.问:计生证明的有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的有效期在整个申请期内的视作有效。但最终以计生部门的核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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