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蹦床、钻山洞、跃跨栏……4岁的冬冬在幼儿园老师的示范下玩游戏。不料,他在跨栏障碍处摔成严重骨折,落下十级伤残。近日,广州中院终判幼儿园承担80%责任,赔偿近7万元。法官提醒幼儿园设置活动要充分考虑风险和难度,保护好孩子。
严重骨折,治疗超过半年
4岁的冬冬在广州荔湾区某幼儿园“上学”才三个月,就发生了意外。2011年12月一个下午,冬冬在体育课上玩跨栏时,突然摔伤倒地,被诊断为左肱骨髁上骨折,必须做手术。治疗了近半个月,半年后才又手术拆除固定器械。经鉴定,冬冬伤残等级为十级。
一年多来,冬冬家长和幼儿园在赔偿上始终无法和解。2013年,冬冬家向荔湾法院起诉,要求幼儿园赔偿损失共9万余元,包括精神抚慰金1万元。
荔湾法院认为,幼儿园责任不可推卸;鉴于园内学习锻炼场地、教师资质和活动均合格,适当减轻责任,判赔八成损失,合计六万多元,外加精神损害抚慰金7000元。
判后,双方均不服,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幼儿园坚持其已经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冬冬骨折纯属意外,幼儿园无须承担责任。
做游戏是为了拍照制档案
冬冬一方则称,幼儿园设计的游戏,太复杂太危险。老师要求幼童一次性越过蹦床、钻山洞、跨栏三个障碍,整套动作要求幼儿身体快速变换“上—下—上”的姿势,难度系数与危险系数都非常高。“年幼的冬冬不可能认识、预见和避免跨栏过程可能出现的危险。而教师要么拿着相机在远处拍照,要么在队尾维持秩序,对正在穿越障碍的冬冬疏于照顾,最终发生了事故。”冬冬家长要求幼儿园负全责。
三位老师在庭上证实小朋友要先跳蹦床,再钻过两个拱形门,最后跳过两个跨栏,然后原路折返,而这主要是为幼儿拍照制作成长档案。
广州中院采信家长的意见,认为幼儿园设置的游戏对幼儿来说,确实比较复杂、有一定危险性;且组织游戏是为了拍照,老师将主要工作放在拍照上,既没做好风险评估,又疏于组织活动和保护责任,存在过错,因此维持原判。同时,法官提醒幼儿园设置游戏时,务必充分考虑合理性、危险性,保护好幼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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