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
家庭矛盾导致激情犯罪望轻判
昨日辩护律师表示对检方指控罪名和事实无异议,但在量刑上认为存在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因案发前一晚,陈晓莉与丈夫发生矛盾,受到暴力打击,自尊深受伤害,才使内心压抑已久的痛苦和愤怒终于在一刹那间爆发。这不是有预谋的犯罪,是属于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而发生的故意杀人案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相对较轻。
陈晓莉来自贫困地区,小学文化,法律意识淡薄,社交圈子狭隘,性格内向,急躁,偏激,做事情容易走极端。此案属于一时冲动,当事人自我控制能力下降,具有明显“突发性”的激情犯罪,事后还实施多次自杀,充分说明陈晓莉基本生存欲望都已丧失,这个悲剧值得社会广泛关注和同情。加上其之前没有犯罪前科劣迹,希望法官从轻判处。
法官视角
心智不够成熟导致悲剧发生
对于辩护意见,主审法官认为,可以作为酌定情节,不能作为法定情节考虑,此案量刑主要还根据犯罪手法、后果、认罪态度等方面。
本案作案手法一般,陈晓莉认罪态度较好,以故意杀人案定罪,量刑或许在无期徒刑上下,具体的还需结合案情进行分析。至于有没有精神病症,目前已经有三次司法鉴定结果。法院接下来会对第一次鉴定结论为什么不成立进行重点分析,有必要的话法院会再次进行精神鉴定。
法官对新快报记者解释,其实像这类年轻人婚姻矛盾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还比较少见的。目前看来,这类案件也常是由某个具体事件引发的,又一时想不开才酿成大错。奇怪的是,在伤害子女案件中,母亲实施犯罪似乎多于父亲。
分析此案,陈晓莉在结婚之前,心智还未成熟,文化层度较低,尚且没有能力去应对状况,也没有人可以沟通,更没有稳定经济收入,这或许是悲剧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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