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报道
健全儿童保护机制已刻不容缓
南京幼女饿死事件回放
6月2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两名女童被发现在家中死亡。据警方介绍,孩子的父亲因涉毒犯罪正在服刑,孩子的母亲乐某2012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后因哺乳期,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其两个女儿平时由乐某本人抚养。
考虑到她没有收入来源,派出所联合社区对她进行帮扶,平均每周江宁公安分局麒麟派出所社区民警王平元都会与她联系,给她送去两三百元生活费及相关日用品。21日当天,王平元走访乐某时,发现其家中无人应答,手机关机。王平元便请来锁匠打开了乐某家门,卧室里,乐某的两个孩子都已死亡。
21日18时许,江宁警方将乐某抓获,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其刑事拘留。
据媒体披露,两个孩子在被饿死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曾因饥饿而彻夜拍门喊妈妈,甚至趴到马桶上吃粪便充饥,还因尿不湿得不到更换导致下身溃烂。
时评
应多方联动完善监护体系
南京江宁两名幼女家中饿死事件曝光初始,舆论的大棒都打向了孩子的母亲。而媒体人闾丘露薇发表微博称,正常情况下,目击者报警,警方介入后,将孩子送去福利机构,同时检控母亲,由法庭决定这位母亲是否还有能力抚养孩子。如果还有,社工持续跟进,如果没有,孩子在福利机构等待合法领养。遗憾的是,这些流程和环节我们一个都没有看到。
由此可见,将孩子推向厄运边缘的不仅是这个悲剧的家庭,政府管理的缺失、社区管理的失责乃至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都难辞其咎。归根到底,在于儿童保护和救助制度的漏洞。
要避免惨剧的再次发生,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对于儿童权益的保护和救助机制。首先要建立由政府承担责任的监护体系,设置专门的儿童福利部门,专人专职,避免各部门的相互扯皮。确立儿童保护的零容忍原则,对侵犯儿童权益的法律责任要严格追究,加大对儿童保护事业的财政投入。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比较成熟的国家,由于其有全面的监护体系,所以在儿童权益被侵害后,监护人会被问责,政府可以行使监护权,受侵害儿童的抚养等费用可以由政府来承担,也可以通过非政府组织的帮助,让无助儿童在寄养家庭中生活。
其次,虽然我国多部法律都有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条文,但是没有强制执行的规定,在悲剧面前这些所谓的法规显得那么苍白。在瑞典,只要儿童家长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或存在家庭暴力等问题,政府都将采取强制抚养措施将儿童保护起来。所以有必要对相关的法规进行完善,强化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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