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母婴健康> 生活> 焦点关注> 电梯生死状:法院电梯贴“生死状” 称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电梯生死状:法院电梯贴“生死状” 称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2013年05月31日 09:43 阅读次数:338
近段时间,电梯事故频发,让人们更加注意自身安全的同时也为电梯类公共设施的安全问题担忧,如果再发生类似的事故该如何急救?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但是,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楼内电梯前却贴出“生死状”称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28日,微博网友“长春您好”在微博中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楼内电梯前贴出“生死状”:“凡因乘坐电梯所发生的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引来很多网友的关注。

  法院内电梯贴出“生死状”

  28日16时30分许,记者来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在一楼大厅的左侧,记者透过一扇铁门看到了网友“长春您好”提到的那张电梯告示。

  该告示写道:“由于我院电梯使用年限较长,随时会发生故障。为确保您的安全,请您有事走楼梯。对因乘坐电梯所发生的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谢谢您的配合。”

电梯生死状

 记者调查之时告示被揭下

  29日9时许,记者再次来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就电梯告示一事进行采访。在一楼大厅,记者被几名保安拦下,登记过后,保安人员给院方打电话汇报情况,但迟迟不见院方工作人员下来。

  一名穿制服的男子告诉记者,该院内只有一部电梯,使用电梯的楼共6层,电梯只能到5层。

  9时10分许,一名女子将电梯口的告示揭了下来。记者跟随这名女子到楼梯口询问,这名女子称,她是法院的保洁人员,“这张告示已经贴上去好多年了,按照要求,我们对告示进行擦洗,稍后还会贴上去。”

  但随后一段时间,记者并未看到保洁人员将“擦洗”后的告示再次贴上去。

1 2

网友评论

还可以输入140

还没有人评论哦,赶紧抢一个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