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微博网友“长春您好”在微博中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楼内电梯前贴出“生死状”:“凡因乘坐电梯所发生的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引来很多网友的关注。
法院内电梯贴出“生死状”
28日16时30分许,记者来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在一楼大厅的左侧,记者透过一扇铁门看到了网友“长春您好”提到的那张电梯告示。
该告示写道:“由于我院电梯使用年限较长,随时会发生故障。为确保您的安全,请您有事走楼梯。对因乘坐电梯所发生的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谢谢您的配合。”
记者调查之时告示被揭下
29日9时许,记者再次来到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就电梯告示一事进行采访。在一楼大厅,记者被几名保安拦下,登记过后,保安人员给院方打电话汇报情况,但迟迟不见院方工作人员下来。
一名穿制服的男子告诉记者,该院内只有一部电梯,使用电梯的楼共6层,电梯只能到5层。
9时10分许,一名女子将电梯口的告示揭了下来。记者跟随这名女子到楼梯口询问,这名女子称,她是法院的保洁人员,“这张告示已经贴上去好多年了,按照要求,我们对告示进行擦洗,稍后还会贴上去。”
但随后一段时间,记者并未看到保洁人员将“擦洗”后的告示再次贴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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