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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盗车杀婴案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罚金5万赔偿金1.7万

2013年05月28日 09:17阅读次数:236
轰动一时的长春盗车杀婴案终于有了最终结果,主犯周喜军一审被判处死刑,同时处罚金5万元,而赔偿金仅一万七千多元。如今周喜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轰动一时的长春盗车杀婴案终于有了最终结果,主犯周喜军一审被判处死刑,同时处罚金5万元,而赔偿金仅一万七千多元。如今周喜军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据新华社电 5月27日上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周喜军故意杀人、盗窃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周喜军死刑。

  法院判决如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7098.5元。宣判后,周喜军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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