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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幼师猥亵女童:昆山一女幼教涉嫌猥亵女童

2013年04月11日 13:50 阅读次数:1409
近年来,孩子在幼儿园被猥亵的案件层出不穷,去年年底,昆山市一民营幼儿园的一名女幼师涉嫌猥亵女童,此案于今天下午开庭审理。

  >>核实

  涉事教师持证

  据了解,星空艺术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该园位于昆山市太湖北路,于2005年8月成立,现有持证教师42名、保育员21名,在园幼儿约630名。在昆山市,星空艺术幼儿园是一所条件较好、收费较高的幼儿园。

  记者从昆山教育局获悉,陈老师是一名持证的女教师。家长凌先生说,陈老师留给家长的印象挺好。

  昆山教育局党委书记陆琪表示,对陈某某涉嫌猥亵儿童案,司法机关尚无定论。司法认定结果出来后,该局将依据教育行政法规,对该幼儿园、陈某某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最新进展

  案件今天审理

  昨天,记者从昆山市人民法院获悉,检方已提起公诉,此案将于今天下午开庭审理,但庭审不对外开放。该院一名法官介绍,此案被告人只有陈某某一人,此次开庭仅审理刑事部分,受害者家属如主张民事索赔,可在判决公布前向法院提出。

 >>律师说法

  刑事处罚应从重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分析,陈某某若构成猥亵儿童罪,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应从重刑事处罚。

  家长李先生说,他咨询多名律师得知,根据新刑诉法,其作为受害者一方,在本案中可能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对此,尹富强分析,新刑诉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仅能提起物质损失部分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部分无法提起,但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部分,如被害人发生治疗或康复费用,有权在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中提起。

  (原标题:昆山一女幼教涉嫌猥亵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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