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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13岁恋爱产子 男友被判强奸罪

2012年11月22日 09:11 阅读次数:741
现今社会,恋爱同居生子的现象屡见不鲜,然而13岁就做母亲的事情却是少之又少,在广东佛山,13岁的素素(化名)与19岁的男友小强(化名)在7月12日升格成为父母,但因素素未满14周岁,小强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一审遂判处小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12岁少女辍学与男友同居怀孕

  “你爱不爱素素?”小强回答:“爱。”“你爱不爱小强?”素素也是回答:“爱。”———这段对白没出现在教堂,而是出现在法庭上。

  12岁的少女素素辍学后,与17岁男友小强同居并两次怀孕,今年又正式生子。(此前南都曾报道该案)昨日南都记者从南海法院获悉,被告人小强明知素素(当事人均为化名)不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一审遂判处小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让人唏嘘的是,今年7月12日,他们刚升格为父母。当时小强刚满19周岁,而素素还未满14周岁。

 两次怀孕 案发后坚持生下孩子

  两名当事人相识于2011年2月。今年4月11日,素素妈向警方报案称,2011年4月,女儿被小强从南海区里水带至四川泸州,随后音讯全无。

  5月26日晚,在南海区里水镇某网吧内,小强被抓获。原来,早在2011年2月,辍学后的素素就已与小强逐步建立恋爱关系,后在三水区小强的出租屋内,二人即开始同居。当年3月下旬,他们还回到小强的四川老家,不久素素被发现怀孕但很快流产。不过,到10月份,素素再次怀孕。今年初,他们又来到了南海里水。

发生性关系 双方皆称自愿

  在审讯中,小强称,素素都是自愿的,他也是直到2011年6月才从素素口中得知她的真实年龄。而素素接受询问时也表示,她跟小强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他们是有感情的。小强对她很好,平时很关心爱护她,对她很照顾。

  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小强。经审查,南海检察院认为,虽然小强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奸,但考虑到二人是情侣关系,有感情基础,且素素当时已怀孕8个月并坚持一定要将小孩生下来。自小强被羁押后,素素情绪不稳定,考虑到其身体状况需要小强陪护以确保其顺利生产,因此决定不批准逮捕小强。随后小强被取保候审。

  7月12日,素素在南海某医院顺利产下一名男婴。经法医D N A鉴定,小强和素素是该男婴的亲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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