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内针对两村民“定点作案”57次,广西这名瘾君子猖狂程度真的令人发指,同时他为什么可以在同一地点对同一个人多次作案也是令人匪夷所思。
广西钦州市年仅25岁的男子陈某为筹赌资,四个月内针对两村民“定点作案”57次,抢劫金额达3800元。近日他被钦州市钦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钦北区法院介绍,1987年6月出生的陈某小学二年级便辍学在家务农,2004年到广东打工后赚了钱回家务农。在村里,陈某与一小伙子(未查明身份)关系甚好。不久,陈某因好奇心兴起,在这名朋友的引诱下尝试了“白粉”,从烫吸的方式发展为以静脉注射的方式进行吸毒,最终沦为嗜毒如命的“瘾君子”。
定点抢劫 广西瘾君子4个月作案57次
毒瘾发作,一把弹簧刀走“江湖”
不久陈某因吸毒将打工的血汗钱挥霍一空,可他的毒瘾并未随着积蓄的减少而变弱,反而频率越来越高,发作的间隔越来越短,量越来越大。每每毒瘾发作,陈某觉得全身像被千万颗针不间断交替扎着,心情难以平静,烦躁不安,头疼,眩晕,心率快,痛苦极难忍耐。为支付昂贵的毒品费,陈某便随身携带一把长约20厘米的不锈钢弹簧刀,纵横村里小道,走上了以抢养吸的歧路。
2011年3月一天晚上,陈某到本村陈朝光家里要10元钱给摩托车加油。当时陈学祥并没有多想,掏出钱就给了。陈朝光的行为大大增加了陈某对不劳而获的认可。3月6日中午,陈某毒瘾发作,将陈朝光叫到不远处的荔枝树下,说,“给我60元,不给的话打你!”起初陈朝光并不愿意掏钱,可听到被打之后就害怕了,不得已从裤袋里拿出60元,递给陈某。
2011年4月11日,陈某的毒瘾又开始剧烈发作,为筹钱购买毒品,下午16时许,陈某敲响了同村陈亚六的家门。他把陈亚六叫到村委会后面的甘蔗地,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打开刀刃,威胁要50块钱。陈亚六担心被打伤,无奈将手伸向裤袋掏钱,而这时陈某发现陈亚六共有103元,威胁全要,不然打人。陈亚六基于害怕,屈服就范。
“定点抢劫”时间
随着毒瘾的频繁发作,抢劫陈朝光、陈亚六成了陈某的每日必想、每周例行。2011年3月6日、10日、17日、21日、25日、30日,陈某在同一颗荔枝树下对陈朝光实施六次抢劫;5月25日、31日、6月8日、10日四次在一棵橄榄树下对陈朝光实施抢劫,2011年4月11日、13日、15日、20日、21日在同一坡地上对陈亚六实施五次抢劫……
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7月,陈某因无钱购买毒品吸食,在大直镇屯品村陈朝光家附近的荔枝树等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先后对陈朝光实施抢劫22次,金额1800元,得款全部用于吸食毒品;为筹赌资,在同村陈亚六家附近的甘蔗地等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先后对陈亚六抢劫35次,抢得人民币2000多元,得款全部用于吸食毒品。
2011年8月4日,陈某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实施强制隔离戒毒,同年12月18日被逮捕,陈学祥“定点”抢劫的荒唐剧被警车的鸣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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