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林林]超短裙促销有违公序良俗,没有多大积极意义。公园炒作促销不妨弘扬真善美,多考虑公益性质,尽量做到有社会意义。如可把半价优惠送给弱势群体如农民工、失独家庭老人、孤寡老人或是对国家有重大突出贡献的人等等。这比“超短裙”促销要好得多。
[樱花飞舞2009]桂林山水如今仿佛也竭尽干枯,过早的迈入了挖掘女性身体的时代。欲打造自然景观与女性身体天人合一的“美景”,这种“美景”除了在打色情擦边球之外,更大的是在歧视我国女性的传统美!难道桂林山水要靠女性的大腿来吸引游客?不过,最让人感到欣慰的是,此公园还未出招:“女性裸体可全免票”。
[杨维兵]酒香也怕巷子深,商家对宣传越来越重视是好事,可如果陷入庸俗炒作的泥沼,甚至到了不择手段的程度,却难免要让人担忧。除了可能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虚假宣传问题,还可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败坏社会风气。
[魅力人生2008]要遏制另类经营行为重演,除了对商家进行道德舆论谴责外,有关部门更要从法律制度的层面给另类经营行为树立界桩并加大处罚的力度,加重其违规成本,让另类经营者出于经济利益与违规成本考虑,不敢也不愿炮制另类经营行为。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短裙女性半票入园”还会以其他形式继续出现。
[光影故事]跟穿个喇叭裤上街也被批的时代相比,现代社会人们的心态越来越理性、成熟和宽容,穿不穿短裙完全是个人的私事,早已不是什么问题。公园为了吸引眼球,增加收入,搞点营销也无可非议。问题是,搞营销未必非得盯住人家的下半身,作为公园,难道除了拿短裙做卖点,就不能做出一些更为高雅的营销文章?
[素心问月]这是低俗的炒作,没有什么意义,只要敢脱敢露,就能获得优惠,这光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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