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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48市县昨发高温预警

2012年07月05日 10:30 阅读次数:243
“杜苏芮”走后,高温炎热就成为我省天气的主调。昨日白天我省大部晴天为主,天气仍然炎热,我省除了南部最高气温31℃-33℃外,其余市县最高气温高达34℃-36℃,较前日持平或上升了1℃,共有23个市县录得超过35℃的高温,其中梅县录得全省最高气温36.3℃。我省共有48个市县挂了高

  因高温停工不得扣工资

广东48市县昨发高温预警

广东48市县昨发高温预警

  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日最高气温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新办法明确,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新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对于温度上下限,办法明确,所称“以上”摄氏度(℃)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即最高气温达到40℃,就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办法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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