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证言、视频等可作证
针对昨天地铁上发生的事件,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杨永胜律师表示,如果男子的行为经过警方证实属实的话,就涉嫌猥亵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对于夏日里在轨交、公交车等人流密集区域可能出现的“咸猪手”现象,杨律师表示取证确实存在一定难度。他说,如果要从法律上认定的话,一般需要比较客观的证据,“比如受害人、目击者证言或者视频证据等,要根据具体事件具体分析。”
近日多名网友自称被骚扰
6月13日上午9点40分,网友“Regina王蓉”称在地铁上遇到变态性骚扰。
6月12日10点11分,网友“流氓转世”称早上在地铁遇一男子,用下体接触周围女性。
6月10日,网友称在2号线遇到专闻女性头发的中年男子,还乘着列车晃动时摸了几位女士的屁股。
6月4日,网友称在9号线拍下“色狼”偷摸短裙女子臀部。
5月30日,9号线早高峰,网友“Awabi酱”的同事在车厢拍下一名“色狼”作案过程视频1分30秒。
5月16日,网友称在9号线遇到“色狼”,一男子猛抓前面女性的屁股,女性当时吓得跳了起来,赶紧在徐家汇站下车。而这个男子却一直很淡定地乘到桂林路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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