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孩子健康,实现优生优育,女方患有心脏病、肝炎、肾炎、肺结核、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哮喘、癫痫等疾病,如果在急性期,必须积极治疗,暂时不宜怀孕,待疾病控制后,身体情况能够胜任妊娠负担或不具传染性时受孕,这样既保护了母体健康,又可以避免因疾病或用药而造成的胎儿发育异常。此外,患有阴道炎的妇女应在治愈之后再受孕。
妇女患某些良性肿瘤,如腹腔、盆腔、乳腺、甲状腺等部位良性肿瘤者,在孕前应手术或药物治疗,以免孕期疾病加重,难以处理。其他腹腔疾病,如亚急性或慢性阑尾炎经常发作也应在孕前治疗,以免孕期发作时给手术麻醉和用药造成困难,同时也可避免影响胎儿的发育或造成流产。
对患上述疾病的妇女,经过治疗,病情有好转或已经痊愈的,应进行医学咨询,选择合适的时机受孕。
另外有接触某些急性传染病史者,尤其是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的传染病,如接触了带风疹病毒的患儿或接触了急性传染性乙型肝炎、腮腺炎、麻疹等患者,均应进行检查,待排除受感染的可能后再怀孕。
受孕不仅要考虑健康状况,还要考虑环境因素。有的人长期接触对胎儿有害的物质,也有的人长期服用某些药物或由于职业的原因,长期接触某些化学物质,都可影响卵子的发育,应暂缓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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