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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味海鲜大餐食用禁忌

2008年10月13日 09:33 阅读次数:814
许多人偏爱海鲜,追求的是其鲜美的味道、滑嫩的口感,面对市面上林林总总的河鲜海鲜和形形色色的烹饪加工方
,会转变为有毒的三价砷(即我们常说的“砒霜”),当三价砷达到一定剂量时可导致人体中毒。
  据专业人士解释,一次性摄入50个中等大小的苹果或30个梨或10个橙子或生吃3斤以上的绿叶蔬菜,才会大剂量地摄入维生素C。如果经过加热烹调过程,食物中的维生素C还会大打折扣。因此,在吃海产品的同时食用水果或青菜,只要不超过上述的量是没有危险的。金属类元素容易沉积在海鲜的头部,所以尽量不要吃虾头、鱼头。

海鲜虽美味,而且有些还很营养,可是各种海鲜还是有饮食禁忌的。

带鱼
  (1)带鱼过敏者不宜食用
  (2)服异烟肼时不宜食用
  (3)身体肥胖者不宜多食
  泥鳅
  不宜与 狗肉同食。
海带
  不宜与甘草同食。
  鲫鱼
  (1)不宜与芥菜、猪肝、猪肉、蒜、鸡肉、鹿肉等同食
  (2)忌 山药、厚朴、麦冬、甘草
鳖肉
  (1)忌猪肉、兔肉、鸭蛋、苋菜
  (2)忌与薄荷同煮
  (3)忌与鸭肉同食,久食令人阴盛阳虚,水肿泄泻。
  黄花鱼
  (1)忌用牛、羊油煎炸;
  (2)反荆芥。 不宜与酒、果、瓜、猪肉、苋菜同食。
  蜗牛
  忌蝎子。
 鲶鱼
  (1)不宜与牛肝同食
  (2)忌用牛、羊油煎炸
  (3)不可与荆芥同用
 鳝鱼
  (1)忌狗血、狗肉,同食助热动风
  (2)忌荆芥,同食令人吐血
  (3)青色鳝鱼有毒,黄色无毒。有毒鳝鱼一次吃250克,可致死。
海鳗鱼
  不宜与白果、甘草同食。
青鱼
  (1)忌用牛、羊油煎炸
  (2)不可与荆芥、白术、苍术同食
牡蛎肉
  不宜与糖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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