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验光配镜的原则和步骤
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屈光不正,特别是近视的发生率逐年增高,且更趋于低龄化。因此对于儿童的验光配镜也越来越引起家长的关注和重视。那么儿童验光配镜的原则和步骤有哪些呢?
一般认为,儿童在7岁以前,如果散光度数在+2Ds以内,视力良好,无不适症状,属于生理性远视,不需要矫正;但如果存在弱视或内斜视则需要矫正。7~18岁的青少年由于学习紧张,经常使用眼睛,即使有较小的远视度数,如有视疲劳及视物不清等症状,也应当及时配镜矫正。确定为真性近视者应配镜矫正。单纯散光,小于或等于0.25Dc时可暂不予配镜。
儿童验光配镜的步骤主要分为以下六步。
第一步:检查及确定验光方式
验光之前由医生检查眼部情况,确定有无散瞳禁忌及其他引起视力下降的眼病,然后依据儿童的年龄及配镜情况选取适当的验光方式。一般而言,12岁以下的儿童,选用1%阿托品膏散瞳,每日2次,验光前连用3天,然后验光,3~4周后复验确定配镜度数。12~18岁儿童选用复方托吡卡胺散瞳,每20分钟滴药一次,共2次,点第一次药40分钟后验光,第二天复验确定度数。这是因为儿童时期调节能力较成人强,验光时如果不散瞳,误差会很大。对于眼底和屈光间质检查均正常,而视力较差的儿童,需要用散瞳验光的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或是否存在假性近视的可能,如果存在假性近视,一旦散瞳,调节作用消失,假性近视也就随之消除。
第二步:客观验光法
此种方法之所以称为客观验光法,是因为验光过程不需要儿童自己来分辨哪个度数的镜片看得清楚,而是由验光师通过电脑验光和检影验光得到客观、准确的屈光度数。
第三步:主观验光法
和客观验光法相对应,主观验光法主要通过插片试镜的方法或使用综合验光仪,依据被检查儿童的主观感觉来确定镜片度数。
第四步:复验
复验的选择时间应为散瞳剂药效消失,瞳孔回复正常,眼调节力恢复后。使用阿托品者3~4周后复验;使用复方托吡卡胺者,第二天即可复验。
第五步:测量瞳距开具验光处方
瞳距是指两眼瞳孔中心点之间的距离,瞳距的准确性直接影响视觉的质量。即使眼镜度数准确,如果瞳距测量不准确也会引起视物不清或视物不适。开具验光处方是配镜的依据,验光处方的确立主要基于主、客观验光的结果及复验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双眼的远或近视度数、散光轴位、瞳距值及矫正后可达到的视力。除了用于本次配镜之外,还可以作为下次配镜的参考。
第六步:选择合适镜片及镜架
不同材质的镜片和镜架会影响佩戴的舒适度,特别是对于高度近视、远视或散光的儿童,由于镜片度数高,镜片的重量和厚度也会随之增加,最好选用折射率较高的超薄镜片以减轻镜片重量,提高戴镜舒适度。此外镜架的大小应该尽量和儿童的脸型、鼻梁及瞳距相协调,避免活动中滑落或挤压颜面。
对于18岁以下的儿童,最好每半年检查一次视力,一旦发现孩子视力异常应及时就诊,以免延误治疗。验光配镜最好选择正规的医院或配镜中心,避免因配镜不当而影响视力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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