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的正常产检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扣工资。
根据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第3款明确指出: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还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因此,孕妇的正常产检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不应该被扣工资。如果有违法,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国家规定女性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孕妇了解自己的权益很重要,那么,除了产检按出勤对待外,还有哪些权益呢?
1、不被辞退
怀孕期间准妈妈享有不被降低工资,不被辞退,或者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权益,生产后再回到工作岗位也不能被辞退。《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都有明确的规定。
2、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从2016年起,婚假和产检都有相应的改变,具体以所在城市的规定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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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检是不扣工资的,但用人单位是不是按照法规执行就不一定了。孕妇要了解自己的相关权益,如有触犯你的权益的,可先跟用人单位协商,如果还不行,要学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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