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2022年产假最新规定
广西产假2022年新规定一:产假天数逐步增加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
广西产假2022年新规定二:年育儿假十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十天。
广西产假2022年新规定三:生育津贴按规定发放
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广西产假2022年新规定四: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可获得补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享受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其工资、津贴、补贴按照总额的百分之八十核发;享受哺乳假的职工,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
广西产假具体有多少天?
一孩产假天数是158天,二孩产假是168天,三孩产假是178天。
根据2022年3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最新政策,表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
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此条例自2022年3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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