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清胆汁酸测定(需查空腹血)血清胆汁酸>10μmol/L可诊断;≥40μmol/L提示病情较重。
2、肝功能测定(需查空腹血)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1、按时监测
这类孕妈妈应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定期测定血中胆酸、转氨酶等的变化水平,动态了解病情变化,有异常也能及时发现。
2、药物治疗
药物可改善瘙痒症状和围生儿预后,减轻胆汁淤积症,因此孕妇应遵医嘱用药。常见用药有:
熊去氧胆酸是目前治疗ICP的一线药物,常规用量为250mg/次,口服,4次/天,2周为一个疗程,重新评估瘙痒症状和血清总胆汁酸水平。
瘙痒严重者可皮肤外用炉甘石洗剂等,缓解症状。
3、终止妊娠
轻度ICP可在孕38~39周左右终止妊娠;重度ICP在孕34~37周终止妊娠。但具体的终止妊娠时间还应根据治疗反应、有无胎儿窘迫、双胎或合并其他母体并发症等因素综合考虑,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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