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阳市生育津贴申请登记表;
2、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贵州省(电子)生育服务证”需当场查验是否有效;
3、住院生育还应提供:
(1)生育住院发票原件(票面有: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就诊医院章);
(2)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就诊医院章)。
4、门诊生育还应提供:
(1)门诊发票原件(票面有: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就诊医院章);
(2)门诊手术记录病历本原件。
1、贵阳市生育津贴申请登记表;
2、计划生育门诊手术还应提供:
(1)门诊发票原件(票面有: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就诊医院章);
(2)门诊手术记录病历本原件。
3、计划生育住院手术还应提供:
(1)住院发票原件(票面有: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就诊医院章);
(2)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就诊医院章)。
1、 如果以上资料原件在报销生育医疗保险费用时已被报销部门收取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报销部门“原件已收”印章。
2、 如果住院或门诊发票遗失,本人需写遗失发票的情况说明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其中一样:
①医院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章;
②医院出具证明,并加盖医院章,证明需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住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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