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唐山市不提倡实地扫墓,倡导绿色、文明、简约祭扫新风。
鉴于新冠肺炎的复杂性,为防止人员聚集、防范疫情风险,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唐山市发布暂停清明节祭扫服务公告,唐山市殡仪馆和唐山陵园继续执行暂停祭扫服务,并推出网上祭奠、网络续费、预约寄取等三项服务措施。
为巩固抗疫工作成果,同时继续弘扬优良传统、保护生态环境、培育文明新风,市文明办向全体市民发出文明祭扫倡议书。
关注唐山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可观看网上祭奠功能使用演示,并免费提供网上祭奠园、海葬祭奠园、“728”纪念网供市民使用。
1、网上祭奠。
关注唐山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可观看网上祭奠功能使用演示,并免费提供网上祭奠园、海葬祭奠园、“728”纪念网供市民使用。
2、网络续费。
对因暂停祭扫不能来市殡仪馆缴纳寄存费的家属,唐山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现已开通查询骨灰存放信息、续存缴费等功能,方便家属查询、续费。
3、电话预约寄取。
对市殡仪馆外火化后来馆寄存和需要取灰落葬的家属,可通过电话预约方式,确定服务时间。同时,为避免人员聚集,规定尽量减少来馆人数。市殡仪馆工作时间为8:00—16:00,预约电话:3384900,唐山陵园服务电话:336934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0年清明节即将到来,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虽持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加大,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事关疫情防控大局。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在科学预判形势和评估风险基础上,现就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暂停集中祭扫活动
今年清明节期间,全省各类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要继续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撒海等群众性活动,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限制。
二、推广应用新型祭扫方式
全省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积极推行“互联网+殡葬服务”,推广应用网上祭扫、代理祭扫等在线服务,开通殡葬服务机构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鼓励群众通过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对确因特殊原因提出实地祭扫需要的,可提供代理祭扫、远程视频等服务,满足合理需求。对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认真做好登记及后续安排解释工作。
三、有效管控零散祭祀行为
各地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应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四、及时公布祭扫活动安排
市县民政部门和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提前发布继续暂停集中祭扫活动的通告公告,公布网上祭扫的平台网址和代理祭扫的办理办法,通过开通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向丧属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取得丧属的理解和配合。
五、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
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下,市县民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标语、横幅、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殡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愿选择非实地祭扫方式。同时,加强舆情研判及应对处置,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继续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4日至6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地方清明节祭扫工作。根据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各市民政部门要在4月4日至6日每日14时前统一上报《2020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并于4月10日前上报本市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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