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再次延迟开学时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2020年3月1日前不得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关于“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之前绝对不能开学”的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高等学校、区直中职学校要提前谋划错时开学、错峰返校工作,形成工作方案,于开学前15天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一律暂缓开展线下服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强化阵地意识,严防死守,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热、咳嗽者一律要求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高等学校实行划区划片管理,学校所有场所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场所,高等学校设置独立隔离区,发现异常状况的人员先行隔离观察,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及时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场馆暂不开放,学生食堂推行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
青海:
3日,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青海省教育厅厅长表示,青海省将按3月1日大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春季学期做好开学准备,幼儿园可参照大中小学开学时间可适当延长。
甘肃:
甘肃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甘肃教育”1月30日发布《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预通知》,要求甘肃全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至3月1日以后,在甘肃省教育厅未通知前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学。
内蒙古:
内蒙古1月30日下发《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
黑龙江:
根据《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学校(幼儿园)开学(园)时间的通知》(黑教联〔2020〕3号)要求,黑龙江各类幼儿园,2020年2月17日前不得开园,具体开园时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暂按原定3月2日开学时间执行。如有调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普通高等学校,3月1日以后开学,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技工院校,推迟开学。
河北:
根据目前河北省疫情发展情况,为确保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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