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要逐步在全国推广分娩镇痛的诊疗工作。2019年3月20日,国家卫健委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913家医院入选。其中广东省有54家医院入选,具体名单如下:
满足下面5个条件的医院可入选:
1、必须是二级及以上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专科医院;
2、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
3、具备开展分娩阵痛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良好的椎管 内分娩阵痛基础,锥管内分娩阵痛率大于或等于10%;
5、医院给予必要的人员、硬件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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