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0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名单的通知》可知,安徽省无医院作为无痛分娩试点医院。
原因如下: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表示,是因前期上报医院的数量和质量与国家要求存在差距,所以无医院进入名单内。近期已组织相关专家现场审核部分医院,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医院纳入国家试点医院名单中。
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首批开展无痛分娩试点的医院包括,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专科医院。
实施无痛分娩应由产妇本人自愿同意,由产妇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能实施。
另外,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试点医院建立无痛分娩管理服务团队,加强对麻醉科医生、产科医生、助产士等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的规范化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即刻剖宫产、急救复苏”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注意并发症监测和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无痛分娩质量控制体系,提高无痛分娩的安全性。发挥试点医院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帮扶、协作等形式,将无痛分娩技术向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同时,还应加强健康宣教,提高产妇和家属对产痛危害的认识,提高对无痛分娩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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