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多数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来源于母婴垂直传播及儿童早期的感染,因为新生儿对乙肝病毒无免疫力,而且免疫功能尚不健全,一旦感染了乙肝病毒,则成为乙肝病毒表面携带者,<1岁婴儿感染乙肝病毒后,将有90%以上的人会变成慢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由此可见,新生儿预防乙肝尤为重要。
因此所有的新生儿都应当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并按照0,1,6个月的免疫程序,完成3剂乙肝疫苗的全程接种。
1、乙肝疫苗可以和流脑疫苗、脊髓灰质疫苗、乙脑疫苗同时接种,但是乙肝疫苗最好不要和麻疹疫苗同时使用。
2、患有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小儿不宜进行乙肝疫苗接种,等待病愈后方可进行乙肝疫苗接种;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小儿不宜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神经系统包括脑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小儿不宜乙肝疫苗接种;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的小儿不宜进行乙肝疫苗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乙肝疫苗接种;有哮喘、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小儿不宜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3、过敏性体质和孕妇不宜乙肝疫苗接种。
4、空腹饥饿时不宜预防接种。
5、发热、体温超过37.5℃应暂缓乙肝疫苗接种感冒、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乙肝疫苗接种。
6、免疫缺陷或正接受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不宜乙肝疫苗接种。低体重、早产、剖腹产等非正常出生的新生儿。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小儿不宜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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