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深海鱼油制品在孕中晚期(孕20周后)至胎儿出生后6个月内服用效果最佳。因为在这个阶段是胎儿大脑中枢的神经元分裂和成熟最快的时期,也是对DHA需要量最大的时期。尤其胎儿满5个月胎龄后,由于胎教内容的施加,人为地增加了对胎儿的听觉、视觉、触觉三种感觉神经通路的刺激,会引起胎儿大脑皮层上相关的感觉中枢区域里的神经元(锥体细胞)增长更多的树突或树突棘。这就需要由母体供给胎儿更多的DHA,以便满足因胎儿大脑和视网膜上的神经元的发育,对自身细胞膜上的膜磷脂构成所极需增加DHA的要求。为了让宝宝打下良好的视力基础,因此建议孕妇从妊娠4个月起适当补充深海鱼油。在孩子出生后,目前母亲可继续服用深海鱼油,通过乳汁喂给胎儿。
EPA是DHA的前题,它在人的肝脏中很快就绝大部分地转变成DHA,仅有少量部分转变成前列环素,这种物质可以预防妊高症。但是如果给孕产妇服用的DHA制品中EPA含量过高也不合适,那可能会使宝宝的体重偏低。因此,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原则,凡是给孕产妇和婴幼儿补充的DHA制品,DHA和EPA的比例最好是4:1或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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