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家长自愿
严格以学生自愿、家庭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坚持学校公益
严禁直接或变相收取学生任何费用,严禁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坚持管理规范
实行“以区为主、校长负责”的管理体制,要加强学生在校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严禁借机组织开展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1、对各校校长的工作要求
各校校长作为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广泛调动各方主动性和创造性,密切结合本校实际,对实施方案合理设计、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要在立足校本基础上,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的职能,积极探索学校与社区、高校、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之间共建合作机制,积极鼓励教师志愿者联盟、学生家长与在校大学生等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志愿服务。10月25日前,各校应将实施方案报所在区教育局审核,经批准后于10月31日前在本校网站公布。
2、对各教育局的工作要求
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部署,加强对各校实施方案的指导审核,加强对实施过程的长效管理。各区于11月10日前将《小学“弹性离校”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及3所学校优秀实施方案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市教育局初等教育处。
3、对市和各区教育局的工作要求
市和各区教育局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工作督查,并将结果列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现代化示范学校、省市实验小学、小班化示范小学等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工作重实效、思路有创新、群众满意度高的学校,市和各区教育局将给予表彰奖励;对群众举报、媒体监督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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