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噻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其打开方式见说明书所附图示。
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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