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认为孩子每天早上起来以后,忙着准备去幼儿园或是学校,没有时间照顾自己穿好衣服或是整理好寝具。从幼儿园或学校回家之后,又要准备去课外补习班,还必须完成各种作业。被时间所驱赶的母亲们养成了什么都代办的习惯,而孩子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没有从头到尾自己亲手动手完成的。穿衣服也必须有人帮忙,整理寝具也要母亲代办。甚至在吃饭的时候挑出鱼刺也变成了母亲的活儿。
这样一来,孩子当然就没有什么要做的事情了,而且既然没有尝试过当然也就不会做。从父母的立场来看,学习更加重要,所以他们对此也不太在意。但正如我们之前所提到的那样,孩子的幸福所必要的条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获得,而是需要通过生活习惯慢慢积累起来的。
如果父母包办了所有事情,孩子的自我决断力就会慢慢下降。首先孩子会不知道什么是他们必须做的事情。因为平时除了学习,其他所有的事情都由父母代办了,所以他们也就不知道这些事情的必要性。即便他们知道这是不得不完成的事情,但因为自己根本不会,于是也就无法做出应该怎样做的判断。
自我决断力是通过内部动机引发行动的动力。如果要做出行动就一定有必须去做的事情,并懂得如何分出这些事情的轻重缓急。若是想要实现自己设立的目标,那么就要在这个过程中经历艰难困苦的逆境,也必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在第三元素“忍耐”部分,我们也提到过为了实现更大更高的目标必须拥有战胜眼前困境的力量。然而平时根本没有经历过困境的孩子会在面对逆境的时候,连挑战的决定都不下就转身回避。而且,一个人如果能够完成某件事情的话,就会产生能够完成类似事情的自信心。“我连这样的事情都做得到,那样的事情怎么会完不成呢?”这样一来便能以自己解决过的事情为基础,挑战更大的课题与目标。
如果父母为孩子包办一切,无形中也降低了孩子的自律性。孩子处在无法做自己力所能及事情的状态之下,一味按照父母的指示行动,这样一来还期待他们有自己思考行动的自律性未免太不实际。自律是能够判断什么是自己应做的事情并主动付诸行动的能力。自律与责任也有关联。当意识到这件事是自己的事情时就会产生相应的责任感。这种指定性的自律让孩子知道,我自己决定的事情和我必须去做的事情是我应该负责的。但如果平时连必须做的事情都没做过,孩子当然也就不能负起责任。想要让孩子拥有自律能力的话,就要同时培养他们的责任感。责任感是以自己必须做的事情为起点出发的。
父母包办一切并不是为了孩子好,而是把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傀儡。想要培养拥有自我决断力的孩子,父母首先就必须改变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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