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幼儿园收费管理情况是不一样的,具体的退费要求需要家长到所在幼儿园或者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国家对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有着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幼儿园应当按照当地教育和物价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来执行,对于幼儿园退费的公示,各地区虽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可以参考国家《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于幼儿园退费的相关规定。
1、采取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2、采取按月收取的,学期与假期交叉月份,保教费执行学期内标准。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3、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需遵循幼儿家长自愿、据实结算的原则,不得营利。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实际需要按月收取服务性收费,在园时间不足月的,以幼儿正式请假天数计退。
根据有关规定,幼儿因幼儿园放假等原因不能入园的,幼儿园不得收取该时间段的保教费、住宿费。对于本次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而延迟幼儿园开园,各类幼儿园一律不得收取开园前的保教费及其它费用。
幼儿园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和电话等,促进教师、家长、幼儿的网上信息交流,为家长提供幼儿居家生活的合理化建议和亲子活动的资源和指导。
一、北京市
北京市目前并没专门发布关于幼儿园延迟开学退学费的相关通知,不过根据北京市发布的《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1、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
2、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按月收取,不得跨月预收;
3、幼儿在园期间伙食费按实际缺勤天数退还。
二、天津市
3月1日,天津市教委曾在官网回复一位市民关于学生退费的问题:
根据《天津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津发改规〔2018〕8号)中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幼儿因故退园、转园的,累计出勤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应当退还当月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的二分之一;
2、累计出勤天数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不退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
3、当月全部缺勤的,退还当月全部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
4、幼儿在园期间伙食费按实际缺勤天数退还;
5、没有硬性规定幼儿必须每天要打卡完成某些教学内容,更不允许借机在网上开展幼小衔接教学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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