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出生的新生儿实行两阶段筛查,初筛,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一般是在48到70个小时进行初筛,复筛没有通过者或者漏筛者,应在42天之内进行双耳复筛,转诊复筛没有通过者,应当在出生三个月龄内,转诊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接受进一步的诊断;
2、重症监护病房NICU婴儿,出院前进行自动脑干反应AABR筛查,未通过者直接转诊至听力障碍诊治机构进行诊断;
3、具有听力损失高危险因素的新生儿,即使通过听力筛查仍应当在三年内,每年至少随访一次,在随访过程当中怀疑有听力损失时,应当及时到听力障碍诊治机构进行就诊;
4、尚不具备条件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在三个月龄内,将新生儿转诊到有条件的筛查机构,完成听力筛查;
5、宣教对像,要给家长传授各年龄阶段相应的听性行为反应,观察的方法以及发放科普宣传调查资料;
6、追踪随访,每年至少一次至三周岁的,好比初筛,复筛通过有高危险因素的或者复筛未通过但是确诊正常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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