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狂犬疫苗造假事件
长生生物(002680)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疫苗生产造假事件仍在发酵。
7月20日,因狂犬病疫苗事件处在风口浪尖上的长生生物发布了一份关于去年2017年10月27日立案调查的处罚公告,时隔近9个月。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分析称,这或许是因为此次狂犬病疫苗事件被媒体翻出来,发现其长期未公布处罚结果而被催促所致。
长生生物公告称,2018年7月18日,长生生物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国家药品专项抽验中,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 号:201605014-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 项不符合规定。
长春长生生产的上述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规定的情形,应按劣药论处。长春产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并于2017年10月27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批药品生产数量共253338支,由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抽样552支, 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2600支,现库存186支,销售价格是3.40元/ 支,该批药品的违法所得共858840.00元,货值金额共861349.20元。
山东百姓的担忧
继人用狂犬疫苗被召回之后,长生生物生产的一批25万多支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效价不合格一事在网上传开。
药监局发言人对于上述事件进行了说明,该2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是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
由于山东曾在2016年发生过疫苗事件,所以当地百姓对于相关的消息尤其关注。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本次长春长生疫苗生产造假事件被曝光之后,很多山东当地已经接种过长春长生疫苗的百姓都很担心,自己所接种的疫苗是否安全。
7月17日,长春长生发布《声明》称,公司所有已经上市的人用狂犬疫苗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注册标准,没有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事件,请广大使用者放心。但是即便如此,已经开始有消息称,部分省市已全面停用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病疫苗。
这个声明不但没有抚平消费者内心的担忧,反而加剧了他们的焦虑。声明仅仅表示,“没有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但并没有说明近期内已经被注射的人用狂犬疫苗是否有效。
目前,有消费者担心注射进体内的疫苗如果无效,后果也许不堪想象。山东济南的赵女士介绍,她的女儿前几天刚刚注射了长生生物的问题狂犬疫苗,“最佳治疗期已经过去了,如果这个疫苗无效,病毒就有可能在孩子身上潜伏下去。谁来给我们一个说法?”
对于此次百白破疫苗事件,早在去年11月,长生生物就发现了,当时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的百白破联合疫苗在中检院的药品抽样检验中被检出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经公司自查,长春长生生产的该批次疫苗共计252600支(3支/人份),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但公司方面接下来并没有任何善后处理措施。
近期给孩子接种过百白破疫苗的山东济南的刘女士对此非常担心,“百白破疫苗如果无效,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我们该怎么办?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应该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解释。”
但是有资深业内人士介绍说,“接种的疫苗应该是没问题的,每批疫苗销售前中检院都会检验,合格了才会放行。”
为此,对长春长生处罚是:
1、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186 支;
2、没收违法所得858840.00元。
3、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047.60元。罚没款总计3442887.60 元。
长生生物称,此次处罚将会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并表示对于此次事件的发生,感到十分的自责和愧疚,在此向广大接种人群和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目前,公司百白破生产车间已经停产,公司正积极研究百白破组分疫苗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多联疫苗。
而因为狂犬病疫苗事件,长生生物在7月18日还修订了上半年业绩公告,称由于公司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该项召回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亿元左右,净利润约1.4亿元。
此前,长生生物 4 月 25 日披露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中预计公司 2018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30.00%至6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4,354 万元至42,282 万元;现在调整为净利润为盈利21,140万元–31,7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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