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世界卫生组织将导致婴儿低能的众多有害因素归纳为十大类:
(一)感染和中毒
这是首位重要因素。已经比较明确的是在胎儿期母体感染风疹、流感和其他病毒性疾病,尤其在初孕3个月,容易招致先天性畸形和智力障碍。围产期羊水感染、婴儿期脑炎、脑膜炎、性病等严重感染,严重妊娠毒血症,孕母受到铅、汞、化学品和药物毒性作用,皆可影响脑功能,导致低能。
(二)外伤和物理因素
放射线照射(诊断或治疗)、难产、产伤,胎儿窒息缺氧损害脑神经细胞最为严重,低能发病率颇高。
(三)代谢和营养障碍
各种代谢障碍,包括内分泌障碍等皆可导致低能,多数与先天性遗传病有关(与先天性酶的缺陷有明显关系)。营养障碍包括各种原因的摄入不足或吸收不良。
(四)头脑疾病
包括脑肿瘤、多发性硬化症、遗传性共济失调、各种神经变性疾病所致精神发育不良。
(五)原因不明的产前因素或疾病
如先天性脑畸形等。
(六)染色体异常
包括性染色体和常染色体畸变,后者畸变导致精神缺陷较前者严重。
(七)未成熟儿
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新生婴儿体重不足2500克,或胎龄不到37周娩出者,均称未成熟儿。
由于躯体发育不全,必然影响脑功能和智力发育。如新生儿体重低于1500克,低能发病率可高出数倍至10余倍。
(八)婴儿期精神疾患
如婴儿孤独症、心理严重缺陷,均影响正常学习过程,影响智力。
(九)心理—社会因素
早期社会隔绝、人为情感剥夺、缺乏母爱、孤儿无人照料、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的子女、文化闭塞、不适当的教导方式等均可影响智力水平。
(十)原因不明
约占本症40%~60%,有待深入研究。
预防智力低下的方法,主要是根据上述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消除或避免。比较强调的是禁止近亲结婚,禁止有明文规定的遗传性明显的患者生育(因双亲低能造成子女低能的发病率高达42%~60%),开展遗传咨询,婚前身心健康检查,避免孕期病毒感染,避免接触放射线物质、有害有毒物质以及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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