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药
临床上常用的安眠药分三大类,即苯二氮卓类、巴比妥类和非巴比妥类。
1、苯二氮卓类: 氯氮革(利眠宁)、地西泮(安定)、氟安定、硝西泮(硝基安定)、氟硝西泮(氟硝安定)、艾司唑仑(舒乐安定)等。
2、巴比妥类: 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戊巴比妥等;
3、其他: 水合氯醛、副醛、格鲁米特、甲喹酮等。 安眠药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作用,产生镇静和催眠作用。镇静与催眠作用之间并无严格的区别,同一种药物因剂量不同,可出现不同的作用。
1、宿醉现象
几乎所有的催眠药都存在“宿醉”现象,许多失眠患者服药后能安然入睡,但醒来后却昏昏沉沉,头昏脑胀,无法集中注意力。日长月久,还会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和人际关系。
2、噩梦连连
催眠药还会产生一个较为麻烦的现象,就是服用后可能做噩梦,发生率大约在10%左右。这让患者睡得更不安稳,失去了服药的意义。
3、戒断反应
停药时,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症状,如头痛头晕、恶心呕吐、震颤谵妄,甚至惊厥等。
4、老年痴呆
长期服用催眠药,可能会导致记忆力逐渐减退,有可能发展为老年痴呆症。
1、从医师推荐剂量开始使用:不要擅自加药或减药
2、避免与酒精并服:安眠药与酒精并用会加强药效。
3、服药后立刻上床:若没有立刻上床睡觉.可能会造成短暂的失忆,或是梦游的情形发生。
4、是否天天吃药要按临床症状进行:避免长期规律使用,导致的心理或是生理上的依赖。
5、与医师讨论药效:若已经按照医师指示的剂量服用,但效果还是不佳,或是使用后副作用明显、无法忍受时,应该与医师讨沦是否应该调整剂量或是更换其它药品。
6、在停药前要与医师讨论停药的时机及方式,且要逐次减低,避免出现反弹性失眠。
7、老人、孕妇、肝病当心剂量,须先跟医师讨论适不适合服用,或是应该要减低剂量。
8、注意服用剂量。安眠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少量服用可催眠,过量则可致中毒。
1、孕妇忌服安眠药
有的安眠药可能使胎儿畸形,还可能出现新生儿哺乳困难、黄疸和嗜睡。
2、哺乳期妇女
如在哺乳期服用安眠药,安眠药的成分可能转移到母乳内,对新生儿造成不良影响。
3、年老体弱者
如果药物残留较大,会有头晕和走路不稳等副作用,可能给年纪大、身体较弱者带来危险。
4、有心脏、肝脏及肾脏障碍者
安眠药主要在肝脏转化,由肾脏排除,肝肾疾病患者不宜服用安眠药。
5、睡眠呼吸障碍者
安眠药能加深中枢抑制,所以呼吸道阻塞性疾病或睡眠呼吸暂停患者不宜服用安眠药。
6、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及重症肌无力患者
这些患者服用安眠药时,症状会急剧恶化。
7、喝酒后不宜服用安眠药
酒精和安眠药一样有抑制中枢神经作用,不要同时使用,以免中枢神经过度抑制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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